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11-27
您好,来信已收悉。
关于您反映小学入学的问题,2024年11月27日,东城教委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委派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汇报如下:
依据《2023年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适龄儿童父(或母)需提供:
1.户籍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或母)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适龄儿童本人集体户口页原件 ;
(3)适龄儿童父(或母)集体户口页原件;
(4)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或母)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其父(或母)的工作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
2.关系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1)租住房屋的需提供
①有效、规范、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③房主身份证原件。
(2)自有住房的需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东城教委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11月27日电话答复市民,其已知晓该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