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04-25
您好,来信已收悉。
关于您反映小学入学的问题,2024年04月25日,东城教委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委派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汇报如下:
适龄儿童父(或母)持有聘用单位注册地址为东城区且在东城区实际租住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需提供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
(2)适龄儿童户口簿本人页;
(3)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监护人户口簿首页;
(4)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监护人户口簿本人页。
(注:户口簿首页指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页)
2.关系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1)在东城区内租住房屋的需提供:
①东城区内合法、有效、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③房主身份证原件。
(2)在东城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或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照片页(含发证机关、证件编号、发证日期的完整页);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信息页(含聘用单位、居住地址、有效期的完整页);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配偶及子女随迁页(需包含适龄儿童信息)。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的仅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完整页面即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